(一)普通国产故事影片、动画影片、纪录影片、特种影片
1.申报主体
在江苏省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。
2.申报步骤
(1)申报单位登录电影政务平台(http://dy.chinafilm.gov.cn),然后进入“电影业务”→“影片备案申报”→“国产影片备案”菜单,在“待办”列表新建影片,根据网页内容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并提交(具体填报要求可参考《申报用户操作手册》)。
(2)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电影局。
3.备案申报材料
(1)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,下载打印);
(2)电影摄制备案回执单申请书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,下载打印);
(3)影片主创人员名单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,下载打印);
(4)故事梗概(1000—2500字,需与电影政务平台报备梗概一致,中文简体四号字打印);
(5)编剧允许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;
(6)制片单位(含联合出品单位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7)第一出品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近期对账单或资金证明(制片单位实有资金原则上应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),或曾出品影片《公映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(8)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、民族、宗教、军事、公安、司法、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,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(一式6份,中文简体四号字,标明场次和页码),并出具省级或中央、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,内容涉及真实人物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书面授权;
(9)描写英模、先进人物、荣誉称号获得者的,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书面授权,以及相应级别宣传部门或荣誉授予单位的同意文件;
(10)如有联合出品单位的,需提供联合出品协议(或合同)复印件;
(11)其他所需材料。
以上所有材料,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原件,用A4纸打印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,可通过EMS邮寄,受理后一般不予退还。相关事项请以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。
4.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江苏省电影局(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-1号),电影制片处收,电话:025-88802990、88802969。
(二)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
1.申报步骤
(1)申报单位登录电影政务平台(http://dy.chinafilm.gov.cn),然后进入“电影业务”→“影片备案申报”→“国产影片备案”菜单,在“待办”列表新建影片,在“是否重大题材”栏选择“重大题材”,根据网页内容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并提交。
(2)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电影局。
2.立项申报材料
(1)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,下载打印);
(2)电影摄制备案回执单申请书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,下载打印);
(3)影片主创人员名单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,下载打印);
(4)故事梗概(1000—2500字,需与电影政务平台报备梗概一致,中文简体四号字打印);
(5)编剧允许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;
(6)制片单位(含联合出品单位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7)第一出品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近期对账单或资金证明(制片单位实有资金原则上应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),或曾出品影片《公映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(8)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(一式6份,中文简体四号字,标明场次和页码),如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、民族、宗教、军事、公安、司法、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,需出具相应级别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,内容涉及真实人物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书面授权;
(9)描写英模、先进人物、荣誉称号获得者的,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书面授权,以及相应级别宣传部门或荣誉授予单位的同意文件;
(10)如有联合出品单位的,需提供联合出品协议(或合同)复印件;
(11)其他所需材料。
以上所有材料,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原件,用A4纸打印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,可通过EMS邮寄,受理后一般不予退还。相关事项请以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。
3.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江苏省电影局(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-1号),电影制片处收,电话:025-88802990、88802969。
(三)合拍影片
1.申报主体
申请方原则上应参与出品过两部或以上获得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》的国产电影;境内外制片者均不在因违反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《电影管理条例》而被禁止摄制电影的处罚期内。
2.申报步骤
(1)申报单位登录电影政务平台(http://dy.chinafilm.gov.cn),然后进入“电影业务”→“影片备案申报”→“合拍影片立项”菜单,在“待办”列表新建影片,根据网页内容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并提交。
(2)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电影局。
3.立项申报材料
(1)中外合作各方关于影片立项的申请报告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,需加盖各单位公章);
(2)电影立项回执单申请书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);
(3)影片主创人员名单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);
(4)中外合作各方的公司简介,包括公司业绩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箱、网址等;
(5)中外合作各方的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;
(6)中外合作各方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(非存款证明);
(7)影片项目负责人委托书,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提供,包括项目负责人的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;
(8)中外合作各方签订的合(协)拍影片意向书复印件;
(9)影片编剧、导演、摄影、美工及主要演员的姓名、国别、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、简历(主要演员须注明在本片中所饰演的角色);
(10)编剧授权书,须有编剧本人签字;
(11)故事梗概(1000-2500字),须与电影政务平台报备梗概一致,中文简体四号字打印;
(12)电影文学剧本一式6份,中文简体四号字,标明场次和页码;
(13)中方第一出品单位曾出品的2部影片的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》复印件;
(14)中外合作电影剧本审读意见表(电影政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),一式两份;
(15)其他所需材料。
以上所有材料,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原件,用A4纸打印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,可通过EMS邮寄,受理后一般不予退还。相关事项请以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。
3.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江苏省电影局(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-1号),电影制片处收,电话:025-88802990、88802969。